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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所属栏目:党务公开  点击次数:3157  返回上页


各党支部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公司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17   

   

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20817日印发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办发电〔2020]28号)精神,公司决定今年8月在公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像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扎实开展线上线下“学”、“讲”、“考”,“访”活动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龙头作用,组织安排党纪法规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完成时间:9月)

2、以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化党纪法规学习。(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9月)

3、组织好全省“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部、各党支部,完成时间:9月)

4、积极开展“三访”活动,即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2019年以来受处分干部、党员进行一次回访;支部挂点领导到所在支部讲一次廉政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年轻干部、困难党员等群体进行一次家访。(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各党支部,完成时间:8-9月)

(二)精心组织“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活动

5、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强化政治监督以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阳奉阴违、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责任单位:纪检监察部、各党支部,完成时间:8-9月)

6、压实“十进十建”工作责任,公交报、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户外广告等地方播放或张贴廉政公益广告,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宣传解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责任单位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完成时间:9月)

(三)继续开展“三以”活动

7、深化“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案资治”活动,围绕“以案五说五促”(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促警、促学、促改、促管、促建)重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创作廉视频、加强案例通报曝光、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知镜鉴,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责任单位:纪检监察部,完成时间:9月)

8、加强红色教育教育,用好湘鄂赣边区鄂东南革命烈士陵园、大治市红三军团旧址等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8-12月) 

(四)扎实推进“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

9、将清廉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纪法教育、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厚植清廉家风建设的土壤。(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8-12月)

10、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将创建“廉洁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8月)

11、深化拓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配偶签订家庭助廉协议书,讲廉、诺廉、倡廉,引领家庭助廉新风.(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9月)

12、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挖掘、讲好廉洁家风故事,创建一批廉洁家风家训示点。(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各党支部,完成时间:8-9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抓好落实,带头参加活动。

(二)提升活动效果。各党支部要聚焦活动主题和内容,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公司将予以宣传推广。

(三)强化检查督查。公司纪检监察部、纪检委员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通报,确保活动全覆盖、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