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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南路二期生产服务调度大楼玻璃幕墙设计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21  所属栏目:招投标信息  点击次数:3569  返回上页

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桂林南路二期生产服务调度大楼玻璃幕墙设计项目(第三次)以比选方式进行服务,具有提供以下服务要求均可前来应答,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桂林南路二期生产服务调度大楼玻璃幕墙设计项目(第三次)

2、项目内容:桂林南路二期生产服务调度大楼(玻璃幕墙面积约861.08㎡,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0320.8㎡)玻璃幕墙设计(由设计人承担图审费用)。

3、最高限价:25000.00元(含增值税发票)。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三、服务要求: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建设方案及期限:按比选人要求制定合理的玻璃幕墙设计图,直至比选人认可。

四、比选方式

本次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按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定中选人,超过两家(含两家)价格一致,则以现场抽签方式选定。

说明:若截止在投标时间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当场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服务方,定标原则为在同等条件(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以第二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服务方。

五、比选地点和时间

1、比选地点: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颐阳路100号二楼会议室。

2、比选时间:2018524日上午9:00

3、比选文件送达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4、投选文件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按照附件一要求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在黄石承担过类似业绩。(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函。(按照附件二要求加盖公章)

 

比选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珣

联系电话:15971516181


附件一:

 

无违法记录申明书

 

邀请人: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愿接受邀请人及用户单位监督。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二:

报价函

致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桂林南路二期生产服务调度大楼玻璃幕墙设计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服务。

二、我方保证按比选人的要求服务至桂林南路二期办公楼施工完毕止。

三、我方保证质量达到                   

四、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五、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