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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停车场绿化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所属栏目:招投标信息  点击次数:1772  返回上页

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 对2023年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停车场绿化项目以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停车场绿化项目;

2、项目内容:黄石公交集团所有停车场内外公共绿化及外围绿化养护及管理,如浇水、扯草、打草、修剪、防治病虫害、除杂草、施肥、松土、打药等绿化养护具体详见项目面积清单(附件1)及养护标准(附件2);

3、最高控制价:98000.00元(含税价、超过该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4、服务期限:1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业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三、服务要求:

1、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详情看附件养护标准。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规定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及内容编制和密封:

1目录;

2)报价函(报价表);

3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4本次比选要求提供的服务承诺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照附件5要求加盖公章,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标带到现场);

6无违法记录申明书(按照附件4要求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规定: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需打印装订成册。

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写和加盖公章的;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

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参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比选人将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六、比选方式

按照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本次比选采用综合百分评估法评分,选取第一名为中标单位。若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名次排前;价格得分相同时,综合部分得分高者名次排前;报价得分也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如现场参选人不小于三家,但合格参选人不足三家大于一家的,经评委认定是否具备充分竞争来决定是否继续评标。

七、详细文件获取

详细文件获取请联系联系人

联系人:陆飞

联系电话:15623666311

                                          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