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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汽车服务公司小车维修服务合作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所属栏目:招投标信息  点击次数:1611  返回上页

黄石市城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服务公司”)对小车维修服务合作项目以谈判方式进行,邀请小车维修企业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由汽车服务公司提供谈山公交场地及附属建筑物,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与小车维修业务合作合同,合作方投入资金并向汽车服务公司缴纳场地租金,双方共同经营小车维修服务类业务。

二、合作对象

有合作意向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维修企业。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经营范围包含小车维修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拥有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3.拥有政府小车维修定点维修企业资格。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4.合作方经营年限在3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5.合作方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对于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业,将不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6.本次合作商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四、合作要求:

1.须以我方名义挂牌,由我方选派财务人员、优秀修理工参与并记录业务

2.业务范围、投资金额双方协商约定,我方承接业务可按约定比例委托合作方维修,合作方所有业务我方须参与分成。

3.合作期第一轮原则不超过5年,第一轮合作期满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续签第二轮合作。

4.总合作期满8年合作方投入所有资产无偿过户归我方所有。合作期内因我方原因终止合作合同,提前6个月告知合作方并按合同执行,投入的设备工具归合作方,不可拆除部分经双方评估审计后由我方承担。合作期内因对方原因终止合作合同,投入的不可移动资产归我方所有。

报名信息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24:00时。

2.本次谈判通过电子邮箱(hscsgongjiao@163.com)进行报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中写明合作方全称,正文中写明“报名参加黄石市城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车维修服务合作项目谈判”和联系方式,附件中附上必要的合作方资格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公交集团招采办将根据报名电子邮件回复发送本项目相关资料。报名完成时间以报名邮件递送成功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址:

黄石市大冶金山大道33号百花车辆基地综合楼2号楼

人:

吴迪

   话:

0714-6579803企管审计部(工作日时间08:30-17:30)

电子邮箱:

hscsgongjiao@163.com

   址:

www.hscsg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