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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示

市公交集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6  所属栏目:信息公示  点击次数:3563  返回上页

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公交车驾驶员:40名

主要负责营运线路公交车驾驶工作。

(二)电车司机:8名

主要负责有轨电车驾驶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公交车驾驶员: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其中对具有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有2年以上旅游、公交车等驾驶经验的人员,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3.专业要求:持有A3及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二)电车司机: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对持有轨道电车P照驾驶证且具备一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为大专学历。

2.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其他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记录,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助性以及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能胜任驾驶员职业的特殊性。无重特大交通责任行车事故记录,无毒驾、酒后驾驶等违法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无色弱、色盲或斜视,左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听力正常,无恐高症、无传染病及精神和心理障碍病史等病史记录),皮肤裸露部分无纹身。

4.公交车驾驶员距正式退休时,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⑤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

⑥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制。

四、薪资待遇:

按照公交集团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公交车驾驶员:名额招满为止。

2.电车司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9日

(二)咨询电话:0714-657989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材料:

1.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驾驶证(正、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正面免冠照1寸1张;

6.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

7.可证明工作经历的资料,如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地址:大冶市金山大道东路33号(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15室)。

2、网上报名:hsgjrz@163.com 。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在应聘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为黄石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招聘报名表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