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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1-04-14  所属栏目:党务公开  点击次数:16878  返回上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文件精神,尊重公司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根据市委、城投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在应用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特制定公司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第二条:推行企业党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公司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公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二章:党务公开的方针、总目标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方针:

1、依法依纪、客观真实。按照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客观真实,结果公正公平。

2、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坚持从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分类进行指导。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持续改进,扩展深化。

 3、注重实效、服务发展。要坚持求真务实,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4、和谐公交、稳定发展。按照公司提倡的"三爱"公司精神、持续不断地加强对全体员工爱岗敬业教育,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并不断提高企业两大效益,最大限度降低质量成本。

第四条:党务公开的总目标:

1、党务公开覆盖率:100%;

2、群众实名投诉、咨询问题的回复率:100%;

3、党务公开评价满意率:95%。

第三章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第五条: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三大方面内容。 第六条: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  ㈠思想建设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落实情况。 3、公司党委、各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4、各种专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各支部党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㈡组织建设1、公司党委成员、各党支部支部委员基本情况及工作分工。2、公司党委成员、各党支部支部委员改选、增补及奖惩情

况。3、公司党委对各党支部年度考核情况。4、公司党委、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民主评议

情况。

㈢作风建设1、公司各级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

等规定的执行情况。2、受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党员干部违纪

案件查处情况。

㈣制度建设1、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2、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

度的情况。

3、"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

1、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

2、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

3、评先、奖励、处分情况。

4、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及落实情况。

5、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

6、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

第八条: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

1、集团公司党委、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及落实情况。

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出勤情况。

3、党内各种选举情况。

4、党员发展,包括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6、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第九条: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

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

群众公开的采取公开栏、简报、橱窗等形式。

第四章 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

第十条:成立公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小组成员:党办主任、监察室主任、各单位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地点: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党务公开制度:

1、责任分工制度。领导小组组长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对党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成员分别对所承担的党务公开工作负具体落实责任;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协调、督办。

2、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专线监督举报电话(0714-3281901),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让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

3、信息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专人搜集整理,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完善,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听取其意见,必要时再公开。

4、资料归档制度。对历次公开内容和相关资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备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

第五章 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时限

第十二条: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程序:

1、审批程序。一般事项的公开由办公室提出公开事项,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组长批准。特别重大的事项,报公司党委审批。

2、执行程序。办公室将审核批准后的公开事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由办公室正式公开。

3、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

4、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再公开。

第十三条: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党务公开的范围确定二个层次:全体党员、全体干部职工。

第十四条: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第六章 附件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党务公开项目申请预审表

附表二:党务公开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