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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七一”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2  所属栏目:党务公开  点击次数:5212  返回上页

公司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喜庆之年。根据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全面抓转型、奋力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黄城交发〔2012〕7号)精神,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发公司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创先争优的热情,进一步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红旗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的范围和名额 1、红旗党支部:凡公司下属的党支部均可参评,全公司共评3个; 2、优秀共产党员:凡党员组织关系在公司1年以上且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按在册党员总数的8%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公司从事1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干部,全公司共评5人。二、评选的条件 1、红旗党支部:符合“四强”、“五个好”党组织参评标准和达到“学习型党组织”要求,“五个基本”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修党性、强基层、创业绩、树典型”八项活动成绩突出;支部一班人团结协作、坚持民主、清正廉洁、公正办事、为民务实、战斗力强,深受员工信任,无不良反映;党员发展有序规范,注重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近一年来,无不合格党员,无违法违纪党员;单位工作成效突出,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执行政令畅通,员工队伍稳定,安全生产好,无行车死亡事故,无集体上访,无重大责任投诉,无员工违法违纪;积极创造性地参加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2、优秀共产党员:符合“四优”、“五带头”党员参评标准,能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宗旨意识牢,工作生活作风好,服务员工好,顾全大局,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节能降耗,表现突出,业绩明显;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积极主动帮助员工,是文明创建的领头雁,在员工中口碑好。 3、优秀党务工作者:带头学习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坚守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完成任务出色,党建工作在公司有一定影响。三、评选的办法及要求 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民主推荐方式进行评选。各党支部要依据“五个基本”、“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八项活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党风廉政宣教月”任务完成情况,在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和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进行民主推荐。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层层推荐筛选,认真考察把关,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一线党员倾斜,不推荐队级以上干部。公司党委根据各党支部推荐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2、各党支部要认真填报推荐表,推荐材料统一使用16K纸,推荐表双面打印,请用小四号仿宋简体填写,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5日前报送公司党委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公司党委拟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表彰对象将优先推荐总公司参加评选。

附件:1、《红旗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